沙湾市人民检察院多举措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来源:新疆法制报   发布时间: 2021-07-27 19:07:48  作者:王晨 刘芹

新疆平安网讯 近日,部分自治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前往塔城地区沙湾市人民检察院调研,对该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给予高度评价。2020年以来,该院依托“向阳花”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向阳花”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保护实践基地,为未成年人撑起法治“保护伞”。

2020年年初,沙湾市检察院成立“向阳花”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集中办理未成年人检察业务。之后,该工作室与沙湾市各学校联合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开放日活动21次;向沙湾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及相关学校制发检察建议书4份;以座谈会、联席会议等方式,先后8次组织相关部门及学校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培训。

近年来,该院以开展“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专项行动为契机,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办理校园周边商铺销售过期劣质食品、违规办学等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案4件,助推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尽责。与学校、社区和司法部门联合建立罪错未成年人回访帮教机制,帮教率达100%。

2020年8月,该院成立“向阳花”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保护实践基地,与沙湾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会签《关于建立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的协议》。截至目前,该基地共接待人员2000余人次,组织观看模拟法庭和微视频1800余人次,开展未成年人心理辅导和家庭教育指导14人次,为困难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6人次。

该院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在沙湾市6所学校派驻“青少年维权服务站”,由该院检察长、副检察长和检察官担任6所学校的法治副校长,由6名检察官助理担任法治辅导员,全面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能力。

此外,该院会同妇联、共青团等部门成立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建立相关机制,聘请7名心理咨询师和司法社工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提供专业支持。指导帮助各学校打造心理辅导室,建立“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观察员”制度,广泛开展“关爱心理健康 守护美好心灵”检校共建活动,打通未成年人服务和保护的“最后一公里”。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和监督职责,与家庭、学校及社会各界共同推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让每一名未成年人都能感受到‘向阳花’的温暖。”沙湾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永明说。

责任编辑:李晓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