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岁“小罗”法官的为民情怀
来源:长安新疆   发布时间: 2021-02-03 19:26:52  作者:陈雪飞 顾晓艳

法槌铿锵,激荡出正义的回响;明镜高悬,映照着公道的力量。33载,他用心完成每一起案件,公平对待每一位当事人。

他是塔城地区沙湾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审判员、一级法官罗志强。

罗志强因个子小,被大家称为“小罗法官”。然而这位“小罗法官”今年已经58岁了,曾荣获得自治区法院系统工作三十年天平奖、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办案标兵”“调解能手”荣誉称号。

再小的案件也要认真对待

罗志强审理的民商事案件,多为婚姻家庭、民间借贷、人身损害赔偿等纠纷,处理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引发冲突,造成新的矛盾。

他在案件办理中注重调解,认真总结调解工作经验,形成了自己独特的调解名言:“迂回战术多用点,案件调解轻松点”“主动沟通赢得信任”“善于抓住主要矛盾调解”……这样的经验对于青年法官来说实属珍贵。

一起合同纠纷案件中,顾某为马某提供机采棉服务,采摘面积50余亩,产生采棉费6000元。马某以顾某为其采摘的棉花不彻底、不干净为由,拒绝支付采棉费。立案庭一位年轻法官承办了此案件,认为此案情节简单,却疏忽了双方矛盾积压已久,使调解场面一度陷入尴尬局面。后来,罗志强介入,帮助调解此案,认真研读案情后,他决定采取“迂回”战术,首先对当事人进行普法宣传,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教育、引导失信方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最终使双方达成谅解,马某当庭向顾某给付采棉费6000元,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事后,马某认识到错误,坦诚地说:“我知道责任在我,但因为一直和顾某赌气,才造成这样的结果。多亏小罗法官及时劝解我,不然我还会一直错下去。”

通过这件事,立案庭的年轻法官也说:“小罗法官用严谨的态度告诉我,再小的案件也应该认真对待。”

再纠结的案件也能理顺

2016年,罗志强遇到了一起纠缠多年的案件。杨某将棉花出售给李某,合计70万余元,李某首付30万元,尚余40万元未支付。但由于当事人杨某缺乏法律意识,未和李某签订欠款协议,李某后来拒不认账。

2020年,杨某将李某起诉至沙湾县人民法院。杨某有过磅单、电话录音、对账情况及拉货司机的证人证言,但李某在庭审时辩称:“现在录音可以作假,司机是给杨某拉货的,证言不能采纳,过磅单上的字迹可以仿写。”

为彻底查明事情的真相,罗志强决定为李某做笔迹鉴定。笔迹鉴定结果显示过磅单上确系李某字迹。拉货司机的证人证言、对账清单、两次录音等证据,相互印证成为证据锁链。证据当前,李某未再否认欠杨某40万货款的事实。多年纠缠的案件终于得以化解,杨某向罗志强送来写着“捍卫法律尊严 为民公正办案”的锦旗,连声说着“感谢小罗法官”。

当事人给法官送锦旗表感谢

作为一名老法官,罗志强长期扎根基层,默默奉献在审判工作一线。他以爱民之情在人民法院与来访群众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展现了新时代、新时期基层人民法官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

责任编辑:王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