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苏公安成功救助两只国家保护动物
来源:新疆平安网   发布时间: 2021-01-31 17:21:15  作者:刘杨 张文俊

近日,乌苏公安警民联手,成功救助两只野生动物,经民警仔细检查对比,最终确认两只动物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分别是鵟(kuáng)鹰、麻鸭。

警民联手救助受伤鵟鹰

近日,乌苏市公安局森林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八十四户派出所报警称:有群众在自家鸽笼内发现一只形似老鹰的鸟,疑似严重受伤需要救助。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救助。经民警仔细检查后,确认该野生鸟类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鵟鹰,发现这只鸟的头部和右翅部分有明显伤痕,右翅膀短了一截,上面还留有血迹。于是民警将其带回森林派出所,对其伤口进行清理、消毒,并喷涂药物,进行喂食。民警与野生动物救助机构联系,对受伤的鵟鹰进行更专业的治疗,等鵟鹰伤势痊愈后对它进行妥善处置。

民警救治受伤“麻鸭”

近日,乌苏市公安局甘家湖森林派出所接到白杨沟派出所报警称:民警在巡逻途中发现是一只头部受伤的“野鸭子”,需要救助,请甘家湖森林派出所出警。

接警后,甘家湖森林派出所民警立即前往现场,经民警仔细辨认,该野鸭为“赤麻鸭”,属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初步判断该麻鸭头部受伤为碰撞所为,致无法行走。民警小心翼翼将其抱起送往兽医店进行治疗。随后,民警将受伤的麻鸭带回所里进行喂养、上药,悉心的照顾,待头部伤势痊愈后将其放归大自然。

近年来,随着乌苏市公安局不断加大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宣传力度,类似这样的野生动物救助案例并不少见,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接到群众救助野生动物的警情也日益增多,警民联合协作救助野生动物已成常态。

责任编辑:田佳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