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苏市鼓励社会组织参与破解执行难
来源:新疆法制报   发布时间: 2021-01-20 18:19:33  作者:乔选路 张秀 韩亚茹 庞君

新疆平安网讯  “感谢‘绿桥’社工服务社帮我渡过难关,我会早日偿还垫付的被执行款。”1月13日,被执行人热某感激地说。

2019年10月,乌苏市为化解民事案件执行难问题,鼓励群众中有能力有爱心的志愿者、公益人士成立社会组织,通过筹集社会资金为困难被执行人垫付执行款的方式,推动案件执行。

铁建明、王海、席勇3名律师响应号召,出资10万元作为启动资金,注册成立乌苏市“绿桥”社工服务社。一年多来,“绿桥”社工服务社共化解法院执行案件25起,提供“过桥”帮扶资金47.2万元。目前,在社区(村队)自治组织的参与支持下,“绿桥”社工服务社充分调动爱心企业、社会组织和群众力量,共筹集资金147万元。

2020年11月,乌苏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依法受理蒋某申请热某执行劳务合同纠纷赔偿一案,被执行人热某履行赔偿义务6000元后,因驾驶农机时发生事故,经济陷入困境,无力继续赔偿。

执行法官建议热某向“绿桥”社工服务社寻求帮助。热某因符合“绿桥”社工服务社相关条件,很快申请到“过桥”资金,及时支付给蒋某,该案顺利执结。随后,热某向“绿桥”社工服务社出具无息欠条,承诺按期还款。

为使资金循环使用,最大限度服务群众,最大范围化解社会矛盾,乌苏市针对此类社会组织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制定了业务审核流程和财务审核制度,并规范了一系列相关法律文书。

“社会组织工作人员需严格遵循相关制度要求和流程,同时由服务社与法院法官、执行人员、司法局工作人员共同对每一笔资金的使用进行研究审核把关,确保资金无风险。”乌苏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李生彦说。

“‘绿桥’社工服务社在法院破解执行难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桥梁作用,让司法更有温度。”乌苏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努尔古丽·再尼说,“它既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解决被执行人的燃眉之急,同时兼顾案件执行效果,达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

责任编辑:田佳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