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猫头鹰”
来源:和布克赛尔零距离   发布时间: 2020-10-20 13:49:33  作者:阿·巴合特古力

10月17日,塔城地区和布克赛尔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接到东山派出所民警报警称,在巡逻过程中发现了一只野生鸟类,疑似野生动物。

经民警检查确认,该鸟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猫头鹰”。随后民警对猫头鹰全身进行检查,未发现明显的外部伤口。但因羽翼未长全,导致无法飞行,经消毒、喂食,待身体恢复后,放归大自然。

责任编辑:王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