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新疆网络举报中心
平安网举报
8月23日,塔城地区裕民县哈拉克姆边境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称,发现一只像猫的野生动物受伤,请求派出所处理。 哈拉克姆边境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去,通过检查发现野生动物的前爪受伤,民警对伤口进行处理,并联系野生动物救护站工作人员,确定该受伤动物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兔狲。
目前,民警已将兔狲委托给野生动物救护站进行进一步治疗、喂养,待伤愈后放归自然。
兔狲体形粗短,大小似家猫,体重2~3千克,主要栖息于沙漠、荒漠、草原或戈壁地区,主要以鼠类为食,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定为Ⅱ级保护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