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中院:执行保障民生 助力经济发展
来源:新疆法制报   发布时间: 2020-04-09 15:34:59  作者:古雪丽 任静媛

新疆平安网讯 近日,记者从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连日来,塔城地区两级法院充分发挥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职能作用,加大力度执行事关群众基本生活的涉民生案件,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全力维护公平正义。

塔城市二工镇村民杜某与李某发生经济纠纷,经判决李某应向杜某赔偿2万余元。今年1月判决书生效后,李某未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履行其义务,因春耕生产急需资金,杜某向塔城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第一时间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冻结李某银行账户,通过电话耐心向李某讲法,最终李某将案款转入法院账户。法官将案款顺利支付给杜某。

额敏县某物业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新疆某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舒某合同纠纷一案,今年1月9日由额敏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受理,执行法官及时冻结舒某银行账户,向舒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督促其积极履行。

近日,额敏县法院执行局通过电话了解到,额敏县某物业有限公司在疫情期间积极响应号召,采取专业的防护措施,努力保障小区百姓安全,但当前由于物资匮乏,费用支出大,造成公司运行资金短缺,希望法院可以尽快将28万余元案款执行完毕,以缓解经济压力。

额敏县法院执行干警第一时间联系舒某。得知了申请人的处境后,舒某表示愿意配合,尽快履行案款。

3月24日,舒某向额敏县法院缴纳案款,本案顺利执行完毕。

据了解,塔城地区两级法院立足实际,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突出特殊主体的司法保护,加强网络司法查控,用足用好网上执行措施,延伸司法服务,保障春耕,对案件执行中发现的涉农问题,及时寻找解决办法。同时以与当事人约谈为契机,加大涉农法律知识的普法宣传力度,提升了广大农民的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维权意识。

针对涉企案件,采取多种手段对有履行能力但逃避执行的企业给予严厉打击,助力当地企业发展,为当地经济平稳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吴幸子